2)五姐妹(12)幸福的通关密语_大团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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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枫忘掉,那是不可能的事情。如果将她从心中抽掉,那么我那段年轻的岁月,甚至于现在站在这里的自己,岂不是要变得残缺不全了吗?

  就算这种残缺不全的事实不是因为她所引起,而只是单纯地随着时间的流逝,记忆本身会逐渐斑驳泛黄,最后脱落。即便是如此,我还是会本能地抗拒着。

  1987年,我11岁。那是麦可杰克森、玛丹娜、王子、中森明菜、和涩柿子的年代。我后来知道,村上春树也是在那年九月发表了长篇小说。-挪威的森林。

  怀着不安的心情刚转到新的小学校的我,第一次在全然陌生的班上遇见了小枫。同班两年后,再次见到小枫时,两人都已经是私立大学的学生了。

  简直像奇迹似的,在校园的小径中不经意迎面走过的我们居然认出了彼此。

  没有多久,我们变成了一对恋人。

  然后过了甜蜜的一年,直到小枫的新室友晓曦-也就是我现在的老婆-出现在我们面前。就像三流的小说情节一般,我同时又忍不住被晓曦那活泼随和的个性和火辣的身材所吸引。不到两个月的时间,便背地里偷偷地和她上了床。

  当时还稚嫩的我,干这种脚踏两条船的勾当,没多久便被小枫发现了。她经不起这种打击,在宿舍房间里割腕,幸好适时被晓曦发现,才没有酿成无可挽回的悲剧。

  对不起,都是我不好。我只是一时冲昏了头,犯下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。我还是只爱你一个人,请你原谅我吧!--真希望我当时可以这么轻松地讲出这些话来。

  不过我办不到。我无法否认我是真的也喜欢晓曦。

  我在晓曦的身上看到仿佛夏夜的晴空下熊熊的营火般,不断燃烧的热情和不悔的感情付出。那令我感动得有点不知如何是好,只能随着感觉一次又一次地沉陷下去。

  另一方面,我对小枫也绝对没有任何不满。她就像是爱情小说。出现在社会适应不良的主角面前,那灵气逼人的仙女般的人物,无论是在11岁那时,还是在20岁时,都同样温暖地抚慰着我的心灵。

  感情的世界里容不下一粒砂。我想起码对小枫来说。这样的。

  从医院回家后她便同时休了学。隔了没多久,便被家人送到在美国定居的姊姊家去了。起码,那是她家人的说法。

  这件事情在校园中自然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。我觉得十分厌烦,便也休了学,提早当大头兵去。

  我不曾再见过小枫。应该说。即使想见她,也没有办法。在吃过了几次接近羞辱的闭门羹后,我便心灰意懒地逐渐放弃了尝试见她的念头。随便要怎么样吧!

  我已经不在乎了。今生即使没能再见她一面便突然死去,说不定那也是我应得的报应。

  在事隔将近10年以后,第一次用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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