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42章 晋/江/文/学/城/首发(42)_我在西幻当文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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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恩河河畔。

  布恩河是贯穿桑恩城东西走向主要干道,每天湖面上各式船只络绎不绝。

  想过河人会乘坐摆渡船。当今习俗,摆渡船用“莲花”“玫瑰”“杜鹃花”之类花朵命名,15分钟一趟,穿梭在东西区新旧两个码头之间,于布恩河南岸桥梁和私人码头停靠,往返船票也不贵,也就一两便士。

  林无咎坐过几次,体验感很不好。

  因为河水太臭太脏了。

  布恩河和清澈这个词毫无关系。

  河水混浊,散发着恶臭,河面漂浮着各种秽物和居民垃圾,运气不好时候,也能看到泡肿胀呈现巨人观可怕尸体。

  让林无咎总想起印度恒河。

  坐在船上,恶臭扑鼻,一不小心就要对上尸体狰狞面容,林无咎全程都用围巾捂着鼻子。

  林无咎来这里自然不是为了欣赏风景,而是为了取材。

  码头这里人来人往,有很多值得观察地方,也隐藏着许多罪恶,这些写进小说里就是丰满真实细节。

  他漫无目地在人海中穿行。

  在和一个流浪儿擦肩而过时候,他摁住了伸向他口袋小手,偏头似笑非笑地对上一双惊慌眼眸。

  “小先生,你手似乎伸错口袋了。”

  这个流浪儿很快就镇定下来。

  他眨了几下眼,眼中立刻积蓄了一层泪水,他用可怜巴巴语气讨饶道:“先生,对不起,我只是太饿了,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。”

  林无咎打量着这个据说三天没吃饭孩子。

  他看起来很小,个头只能到林无咎小腹——林无咎现在可是小学生体形,身高也就一米五,他天天散步,每天坚持喝牛奶,也是为了能长高。

  他很脏,脸上黑漆漆看不清五官。他也很瘦,脸颊瘦到凹起,衬得水汪汪眼睛看起来更大更动人。

  被林无咎抓住小手皮包骨头,有点硌手,触感很粗糙,像鸡爪子。

  福尔摩斯很喜欢花钱让流浪儿打探消息,因为流浪儿到处都是,消息灵通,不容易引人注意。而福尔摩斯系列第一本《血字研究》成书于1887年,正是维多利亚时代(1837~1901)晚期,由此可见底层孩童贫困现象是一个长久没有解决社会问题。

  桑恩城身为异世界伦敦分敦,流浪儿现象自然也是一个严重社会问题。

  很多时候,流浪儿就是扒手代名词。

  因为年幼孩子往往不会是被防备对象,并且被发现后容易博取怜悯。就像眼前这个孩子,此时就摆出一副可怜兮兮模样想要博取同情。

  一些老扒手会专门挑选一些六七岁流浪儿传授他们偷东西技巧。流浪儿上不起学,大字不识,却可以成为小偷学校资优生。当然,他们同时也受老扒手剥削和控制,偷盗所得大多要上交给贼头儿,很多时候反而要饿肚子。

  新手第一课,是偷绅士手帕。

  先是将一件系着怀表衣服挂在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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