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零三章 医疗卫生不分家_覆清17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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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国最早实行礼制的王朝,人们一直提倡做人要做君子,不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。可是德治只是约束君子的准绳,面对那些不遵守“环境法”的小人,当时的统治者也有自己的办法。

  古代典籍中称:“弃灰于道者,断其手”,翻译过来就是,将垃圾随意倒在道路中间的人,将会受到剁手的惩罚。

  这条法典听起来就十分恐怖,想象一下,某天早上,某人刚刚起床,揉揉惺忪的睡眼,还沉浸在刚才甜蜜的美梦中。

  突然想到自家的垃圾还没有倒掉,于是便穿衣下楼随意将垃圾丢了出去;正在此时,立马冲过来四五个彪形大汉,二话不说将其按一只手按住,随即一刀下去,啊

  正是因为如此,商周的街道显得异常干净,可当时的生产力毕竟还不发达,即使再干净整洁,在现代人看来,也只能算是勉强下脚。

  到了秦朝时期,秦始皇的严苛律法也开始在环境保护上有所体现;当时的秦国为了保护街道卫生,特意成立了一个专门看护街道的机构,被称为“条狼氏”。

  条狼氏主要由22人组成,其职责是看护街道与清理街道;如果有人敢在大街上随意丢弃垃圾,条狼氏会立马将其拘捕,并押送进狱中,甚至还有可能被发配到骊山修建陵墓。

  发配到骊山修建陵墓这可是一件苦差事,而且能在骊山中走出来的人也寥寥无几,当然汉初时的九江王英布除外。

  一直到了汉代,长安城历经了八百余年的文明洗礼后,开始变得地势低洼且排水不畅;诸多居民的大量涌入,也让长安城内的污秽之物遍地都是,甚至一度堵塞了排水系统。

  古籍中曾经记载了当时的惨状,叫做“水皆成卤”;意思就是说,长安城的引水通道都被粪水掩盖,其中的气味自然难以名状。

  所谓强汉盛唐,唐朝作为当时的国际性大都市,一直有不少西域人在此流连忘返。

  唐王朝对于长安的管辖也十分严格,毕竟长安是国家的首都,也是自己的脸面;如果垃圾漫天飞,恐怕真有损自己在世界上的形象。

  正是因为如此,在唐朝的典籍中写道,乱丢垃圾者,需要被杖刑六十;如果有人监管不力的话,也异同受到杖刑六十的惩罚。

  虽然唐朝的“环境保护法”看起来较为温柔,不至于乱丢一次垃圾就把手剁掉,可是白挨六十棍子,也够一个人卧床不起躺上几天了。

  不仅如此,唐朝大臣裴明礼还将所有的垃圾进行了回收再利用;他命人挨家挨户收走垃圾,之后运到农田中进行掩埋;此举不仅极大地改善了城中的环境,而且还能对农田进行施肥,称得上是变废为宝的老祖宗。

  宋朝时期,汴京就有两座樊楼,位于最繁华地段的就是大樊楼,这是个什么地方呢?其实就是一个妓院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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