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还是和弟弟的日常_青色荆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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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粘液也没了。

  计算着时间,鲈鱼是最后一个入锅的,只等他回来就浇上热油上桌。其他菜都做好了,在桌上摆着,天气热,放凉一会等他回来就能直接入口。她看着桌面上的叁菜一汤,又洗了一个喷香的大白瓜,削皮,切成麻将大小的块,放在阔口碟里,再盖上保鲜膜,这是给他午睡后吃的。她琢磨着要不要再泡一杯咖啡,他下午和晚上课是满的,但是又怕他喝了之后夜里太精神,遂作罢。在奶茶店几天,她发现在上海的人是真的很喜欢喝咖啡,从早到晚就属咖啡卖得最好,也不知道这些人晚上为什么要喝咖啡,难道不担心睡不着吗?也有可能是因为晚上也要工作,毕竟这是一个996的城市,整夜都灯火通明,人来人往,少有安静的时候。

  中午不到12点,他已经到家。天气热,他穿着长袖长裤,也不嫌闷得慌,非常吝啬,根本没有把他那一身冷白细嫩的皮肤露出来供人观赏的打算。顶着火球一样的太阳,大中午在室外步行二十几分钟,他也只有额头沁出一点细汗。跟他在一起生活十几年,她也说不上来他到底怕不怕热。说他怕热吧,他能在大太阳下面活动很久,出汗不多,浑身看起来直透冷气,好像也没中暑过;说他不怕热吧,气温稍高的时候,他只要在室内就绝对会开空调,哪怕室外气温只有二十七八摄氏度,他照样也要把屋里空调开到23摄氏度以下,一个夏天不知道浪费多少度电。

  等他坐到餐桌旁,林信书已经把热油淋好,呲啦一声香味直串鼻子。她很快就把准备好的菜汤上齐,给他盛了一小碗米饭,筷子递到手里。两个人开吃,和她预料的一样,花螺果然是他夹的最多的菜,那盘炒青菜,他一筷子也没动,都被她吃了。鲈鱼他也吃了不少,她再把他剩下的扫尾。至于鸡爪之类的东西,如果不去骨头的话,那他是一口都不会动的,不过今天做的柠檬百香果凤爪应该比较和他的口味,他吃了好几只。两个人连吃带喝,把桌子上的菜消灭得七七八八,她给撤下去,将吃剩的底子倒掉,洗洗涮涮。

  他打开书看了一会儿,今天上课的教授职称很高,但是授课的水平马马虎虎,应该也没有好好备课,想一句说一句,前言不搭后语,不但不讲逻辑,甚至还不讲语法。大部分同学听的是云里雾里,不明就里。幸好大学生绝大部分课,老师的水平无关紧要,反正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也只需要为了考试学习,一两节课甚至一两门课没听懂都没关系,到学期末都需要自学一遍,考试的时候不掉链子就行。有些聪明好学的学生,当然不会等期末再临时抱佛脚,他们会提前在各种学习网站上挑选最容易理解的老师,跟着他们再把教材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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